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“幸福金州·助商惠民”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
索引号: | 52230011/2022-1997795 | 文 号: | 黔西南府办发〔2022〕12 号 | 成文日期: | 2022-06-01 |
发布机构: | 发文日期: | 2022-06-01 | 是否有效: | ||
名 称: |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“幸福金州·助商惠民”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|
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“幸福金州·助商惠民”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
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、义龙新区管委会,州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经州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《2022年“幸福金州·助商惠民”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2年6月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2022年“幸福金州·助商惠民”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2〕9号)精神,按照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“多彩贵州·助商惠民”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黔府办发〔2022〕14号)的安排部署,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、激发消费需求,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,州人民政府决定,从2022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,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以“幸福金州·助商惠民”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。
一、实施促进餐饮零售业促消费活动
通过贵州银联云闪付平台,向州内消费者发放1600万元通用餐饮、零售消费券,用于州内的餐饮、日用百货、商场超市、加油站、珠宝首饰、办公设备、家电家居、摩托车等线下实体消费。(牵头单位:州商务局;责任单位:州委宣传部、州财政局、州市场监管局,各县<市>人民政府、义龙新区管委会)
二、实施购车送加油卡促消费活动
通过云闪付平台,向消费者发放2000万元的购车送加油卡消费券,对在州内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新购置(或以旧换新)个人乘用车的消费者,凭购车发票和购置税发票,每台发放2000元的加油抵扣券,共补贴1万辆燃油汽车。(牵头单位:州商务局;责任单位:州委宣传部、州财政局、州市场监管局、州税务局,各县<市>人民政府、义龙新区管委会)
三、实施文旅平台促消费活动
通过小桔子Life、生活Plus、携程平台、马蜂窝等线上平台,向州内消费者发放3000万元通用消费券,用于州内旅游餐饮、休闲娱乐、酒店住宿、生活服务、景区门票、本地特产等消费。(牵头单位:州委宣传部、州文化广电旅游局;责任单位:州财政局、州市场监管局,各县<市>人民政府、义龙新区管委会)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各县(市、新区)应安排不少于500万元资金用于开展促消费活动。同时要广泛动员辖区内市场主体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省、州促消费活动,千方百计提振市场信心,确保促消费活动取得实效。(责任单位:各县<市>人民政府、义龙新区管委会)
(二)州级安排资金由州财政局按预算拨付到州商务局、州文化广电旅游局。州商务局、州文化广电旅游局要严格按照促消费方案安排,加强资金监管,强化资金使用成效评估,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,活动到期后未使用完的资金收回财政。要对接好市场主体、银行等,推进方案顺利实施,对促消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、协调解决、总结上报,强化督促检查,确保促消费活动安全、有序、有效。(责任单位:州财政局、州商务局、州文化广电旅游局)
(三)要加强对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,通过电视、报纸、企业营销平台、微信、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介,全面提高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知晓率和参与度。(责任单位:州委宣传部、州工业和信息化局<州大数据局>、州商务局、州文化广电旅游局,各县<市>人民政府、义龙新区管委会)
(四)要加强消费券发放使用的监管,防范打击盗刷套现、倒买倒卖消费券等违规行为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,严厉打击欺诈、哄抬物价、变相加价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,营造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。(责任单位:州商务局、州文化广电旅游局、州公安局、州市场监管局,各县<市>人民政府、义龙新区管委会)
(五)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国家“四个精准”“八个不得”疫情防控政策,防止“层层加码”“一刀切”,在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,有效恢复和保持消费正常秩序。(责任单位:州疫情防控办、各县<市>人民政府、义龙新区管委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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